教育部表示本次要點修正在技術型高中辦理群科方面,除原已列入辦理範圍之9群21科外,並新增納入「軌道車輛科」及「陶瓷工程科」,成為9群23科。在實用技能學程群科方面,105學年度首次將實用技能學程10群19科,納入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辦理範圍。選讀高級中等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的學生,就學期間,由政府編列經費預算支應, 3年免繳學費及雜費,預估每年免學雜費受益學生人數達13,000名以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除予以選讀學生3年免繳學費及雜費補助外,另針對開設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校,補助「補救教學費」、「實習實驗費」、「設備費」及「業務費」等費用,用以協助提升教學成效,充實教學設備及行政效能。此外,結合本次要點修正,新增增加設備費補助相關規定,以鼓勵「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與產業界連結,辦理就業導向專班、建教合作班、產學攜手計畫,或依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規劃彈性多元實習實務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