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909 09:48:00)今年5月,新任文化部長鄭麗君於上任後,就【台灣出版市場的困境與突破】專題於立法院列席報告,雖其中政策方向包括創作人才培育與作家造星計畫,不過對於創作者之支持,仍有不足。創作是一切文化以及文化產業的核心,如何細水長流且有制度的照顧作者,國際上已經有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制度可以參考。城邦媒體集團法務部研究團隊針對此議題,於9月7日下午舉辦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與談。
座談會中,政大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教授邱炯友指出,若台灣將實施公共出借權制度首先必須盡力化解圖書館界疑慮,以及圖書館與出版界齊力向政府爭取預算,確保圖書館常年預算不受實施該制度而產生縮減,這也是「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的共同呼籲,而台灣由文化部編列預算將比透過教育部編列預算來得更恰當,避免圖書館預算縮減的信任爭議。同時指出,初期公共出借權之預算規模,若財政困難,並非必須完整照顧到所有類型書籍,政府可視文化政策與目標而鎖定補助酬金之對象範圍,往後再予彈性調整擴充因應。
家庭傳媒集團首席執行長何飛鵬則從產業觀點分析,認為公共出借權主要的精神在補助作者,報酬主要回饋到作者身上,作者好,出版業就會好,此制度會促使出版業者更願意花時間精力培育作者、挖掘好的作者。雖然國外案例有分配一定比例給出版業者,不過何飛鵬認為要活絡創作源頭,出版產業才會興盛,因此所有補助報酬都應歸於作者,出版業者應排除在外。至於針對該制度在台灣落實一事,表示全力支持與促成,政府如要整備出版產業環境,公共出借權制度就是一個施力點。
尖端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黃鎮隆則從文化政策面觀察,認為政府目前大力推動文化政策,實際上公共出借權制度的落實,代表了政府對於本土作者、原創者之重視,是對發展文化政策的具體且有宣示性的積極作為。該制度回饋作者的金額不算多,對政府預算不會形成壓力,可是此制度實施後的效益,將遠大於投入的預算,對政府政績來說是一項利多。此外,也建議執行方法簡單化,不區分補助類別,只要是本土原創作品,經圖書館館藏而被借閱,都應該納入補助範圍,這樣在推動上會更為容易。
本座談會透過學理、國際經驗、以及產業界的交疊溝通,鉤勒出公共借閱權在國內落實的初步想像,也期待未來有更多的聲音,共同為國內出版環境而努力。
訊息來源:城邦媒體集團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0012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