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基因改造食品是指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術,製造出來的食品。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細胞及原生質體融合、雜交、誘變、體外受精、體細胞變異及染色體倍增等技術。
衛生局表示,國內市場常見的基改食品是黃豆、玉米及加工製品。而黃豆是國人主要的食材來源,可製成醬油、黃豆粉或餡餅、食用油及其他豆類食品,也是國內市場最常見的基因改造食品之一。
衛生局科長劉君豪表示,根據市場訪查,非基改黃豆的售價是基改的2到3倍,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生局專案查核宣稱非基改黃豆製品,且同時具備輸入、製造及販售一條龍通路的食品業者2家,結果皆符合規定。
他表示,抽檢合格的業者包括大醇食品及名記豆腐,從進口到出貨等報單資料查核,還進行產品的抽驗,都符合規範,未來還將持續稽查其他食品業者。
他強調,要求食品業者標示基改或非基改制食品的食品規範新制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後,若食品業者未依法標示,未完整標示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若標示不實最高也可重罰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