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派出所長徐國明與同事昨天執行巡邏勤務時,於竹南鎮公義路和仁愛路口,發現兩輛機車違規行駛,騎士還左顧右盼,行跡十分可疑,徐國明仔細一看,確定其中一人是曾經遭查獲3次酒駕的黃嫌。
警方指出,黃嫌5月份因為公共危險罪嫌遭判刑確定,卻遲遲未入監服刑,被發布通緝,員警立即驅車上前攔查,對方見狀還想加速逃逸,雙方追逐約500公尺,黃嫌才束手就擒,但身上卻散發出濃濃酒味。
員警隨即施予酒測,黃嫌酒測高達0.57mg/l,經調查,黃嫌平日以打零工維生,最近5年內有3次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被抓,加上這一次已經是第4次。
但黃嫌對於遭到通緝以及酒駕被捕,卻辯稱戶籍不在苗栗,沒有收到司法文書,「不知道要服刑」,加上身體患有重病才會「需要喝酒」調適,讓警方啼笑皆非,儘管如此,仍以不能安全駕駛罪通緝及違反公共危險案件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