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月11日晚間,新北市一名31歲的沈姓男子,以每小時1200元價格,找來傳播妹小美到KTV伴唱助興。不料小美在喝了沈男所準備的酒後,突然覺得一陣頭暈目眩,當下便向沈男表示自己身體不舒服,希望回家休息,沈男卻要求她繼續喝、不能走。小美再喝了幾口後,意識漸漸模糊,便趕緊跑進廁所中,將門反鎖,不料沈男卻拿工具把門撬開衝入,並強逼小美幫他口交。
小美掙扎推開沈男,並逃出包廂,向服務員求救報警,向沈男提告性侵並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法官發現小美的尿液中,驗出有安眠劑成分,加上她指證歷歷,日前將沈男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半;民事部分,沈男雖堅稱自己沒下藥性侵,但新北地院不予採信,昨天判他須賠償小美5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