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休一裁量基準 9月1日將預告令釋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9 年前
勞動部今天(30日)指出,9月1日將預告「七休一」裁量基準的新解釋令,若符合「公眾利益的短期任務或特殊原因」、「重要年節假期」及「出國工作」,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基法規定的例假可挪移;也就是說,在這3種特殊情況下,勞工連上12天班不違法。

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但內政部1986年的函釋放寬雇主可於周期內酌情更動,遭到雇主濫用,竟出現讓勞工連上12天班不違法的情況,勞動部在6月29日公告8月1日起廢止,但受到客運業、媒體及旅遊業抗議,行政院7月底在新規定上路前夕緊急宣布勞動部將另訂裁量基準,開放部分行業、某些特殊情況可以不用「七休一」。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30日指出,根據規劃,9月1日將於勞動部網站預告「七休一」裁量基準的令釋,徵詢各界的意見後,再公告實施。她說:『(原音)我們預計9月初、大概9月1日會預告,現在還在行政作業的程序,預告之後就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有意見的話,我們再來檢視一下相關文字是不是要做個修正,會再內部討論,才會有正式的公告出來。』

根據規劃,裁量基準將公布三種特殊情況,包括「符合公眾利益的短期任務或特殊原因」、「重要年節假期」及「出國工作」,且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七休一」的例假可挪移;也就是說,在這3種特殊情況下,勞工連上12天班不違法。

至於工商團體認為,像是葬儀業若遇到重大災難,人力短缺,以及製造業旺季需要彈性加班,「七休一」裁量基準應該再擴大。謝倩蒨指出,若遇到天災事變,勞基法中已規定勞工可於例假上班,因此葬儀業不在此裁量基準範圍內,其他人力短缺情況,謝倩蒨呼籲資方應遵守勞基法「七休一」的規定,增加人手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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