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雖然已落幕,但在賽事期間爆發的謝淑薇退賽、戴資穎球鞋風波等爭議,讓國人開始關注台灣體育產業的窘境。有鑑於此,林全日前宣示要成立體育運動發展推動委員會,並落實員工500人以上機關應聘體育指導人員。
劉世芳表示,依《國民體育法》第10條規定,各機關、團體及企業機構,應加強推動員工之體育休閒活動,且員工人數在500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
不過劉世芳接著說,相關規定過去卻從未被落實的現象,從國營企業多數都未執行便可略知一二。她指出,在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所屬的國營、直接投資事業機構中,即便是員工數多達2萬多人的中華郵政,聘僱體育專業人員數掛零。
劉世芳進一步表示,中華電信僅有2人,有1萬多名員工的台灣中油,同樣掛零;中鋼則只有1人,另外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糖、華南金控及子公司、彰化銀行、台灣企銀等等這些員工數都有數千人的國營事業,也都未聘僱體育專業人員。
劉世芳認為,我國政府為提升選手運動成績表現,投注了很多心力,但對運動員的生涯規畫部分卻鮮少關注,她並呼籲,在林全先前已預告,要修改《國民體育法》,落實員工500人以上機關、企業應聘體育專業人員的規定的情況下,政府的國營、直接投資事業機構應率先落實,以作為表率。
許智傑則建議,整個體育產業可從「一條龍」模式進行,從基層種子、培訓、到正式頂尖選手的過程,都有一套完整的規畫。他表示,自己身為教育文化委員會的成員,將會致力於推動體育產業,未來《國民體育法》的修法,也會積極與劉世芳和教文委員會的同仁們攜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