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9億元。
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昨天下午邀集金管會、法務部、台北地檢署、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等代表召開閉門會議。高檢署書記官長陳傳宗會後表示,將由北檢分案追究刑責,全案預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
北檢表示,目前已分他字案處理,並由曾任職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偵辦過國務機要費案、股市禿鷹案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主辦,上午與主任檢察官陳佳秀及檢察官楊展庚等人率調查局前往金管會、財政部與兆豐銀總部調閱資料。
檢方為釐清案情,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蔡友才到案說明,已於下午2時40分步入偵查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