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聞晨報今天報導,寧夏將公布「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其中明確生理假可給予1天到2天休假。目前已有海南、重慶、浙江、江蘇、江西、山西、陝西、湖北、安徽等多地公布給予生理假的法規。
不過,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日前答覆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建議時表示,大陸「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沒有涉及女職工生理假問題,考慮到增設生理假缺乏上位法依據,以及會造成用人單位降低雇用女職工的意願,從而增加女性就業的難度,暫不考慮實施生理假。
報導指出,有調查機構在北京、上海、廣州等職業婦女集中且勞動強度較高地區做的抽樣調查顯示,85%以上的女性認為,經期較嚴重地影響工作和生活。90%以上的女性表示,在經期期間沒有受到應有的照顧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