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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涉洗錢個案?金管會向美了解 近日開專案小組會議

NOWnews/ 2016.08.22 00:00
▲金管會。(圖/記者顏真真攝)針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防制洗錢法令遵循,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NYDFS)裁罰,恐影響對我國107年防制洗錢評鑑,對此,金管會表示,行政院已指示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釐清裁罰案相關事實,並追究相關人員可能責任,金管會也將位指示成立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儘速於本周召開會議。至於兆豐銀紐約分行是否涉及洗錢個案?金管會將積極與NYDFS聯繫,並已要求兆豐銀行儘速提出說明及檢討相關人員可能責任。

不過,兆豐銀行則重申,有關紐約分行遭裁罰案,主要是因紐約州金融廳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年度檢查,發現在辦理轉匯款業務時,有可疑交易應申報而未申報的情事,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對於可疑交易行為的申報規定,而非兆豐銀涉入洗錢交易。

對此,金管會則表示,根據NYDFS在105年8月19日發布及與兆豐銀行簽署的合意處罰令(Consent Order),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法令遵循主管及防制洗錢人員對當地法規缺乏瞭解,且有職務衝突情形,而該分行有未能定期全面檢視偵測可疑交易的監控篩選標準,防制洗錢程序有未能對持續監控可疑交易提供有效指引等缺失,且該分行105年3月24日對於NYDFS檢查意見的輕忽回應令人憂心。

不過,金管會說,這項合意處罰令並未指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是否有涉及洗錢個案,金管會將積極與NYDFS聯繫,並已要求兆豐銀行儘速提出說明,及檢討相關人員可能責任

由於此事件發生於海外分支機構,金管會除已要求兆豐銀行儘速完成改善外,另要求各銀行總行派駐海外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及法令遵循主管應具備適足的經驗及訓練,確實熟悉本國及當地國金融法令,總行並應加強檢視海外分支機構的洗錢風險控管。

對於我國將於107年第4季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相互評鑑,金管會強調,已依據洗錢防制法要求金融機構訂定相關內部規範,並依據國際組織(FATF)發布之40項建議及評鑑方法論,完成訂定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及督導各銀行辦理洗錢風險評估事宜。

此外,法務部正進行洗錢防制法的修正,以強化防制洗錢規範,並與國際組織的最新標準接軌,金管會將借鏡這次兆豐銀行個案,強化各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制度之落實,以提升未來整體評鑑結果

金管會也重申,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為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一環,依照銀行法及相關規定,銀行應指定專責人員協調監督相關制度的遵循,並要求稽核部門進行查核,而金管會已督促金融機構落實防制洗錢相關法令遵循,並配合防制洗錢主管機關法務部,要求金融機構落實執行內部控制,積極因應防制洗錢評鑑。

鑒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係為保護合法商業,避免金融機構成為非法商業的工具,以維繫金融機構的誠信,金管會也呼籲金融機構調整經營思維,不應偏重追求獲利或降低成本,不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

金管會也提醒,我國已加入亞太洗錢防制組織,金管會並依據國際組織發布的建議及評鑑方法論,訂定我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規範,關鍵在銀行落實執行程度,對於海外分支機構,總行除應加強檢視洗錢風險控管外,並應與當地主管機關保持聯繫溝通,以有效督導海外分支機構缺失改善符合當地主管機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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