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報導,馮勇軍被警方刑事拘留的理由是「非法遊行、示威、集會」;同行的8名村民則被釋放。
根據報導,馮勇軍共製作了2面錦旗。一面寫著「處置汙染不作為,不為人民服務」,贈送對象是百頃鎮黨委政府;另一面則寫有「踢皮球先進單位、汙染不止三台縣環保局有功」等字樣,對象是三台縣環保局。2面錦旗都署名「百頃水庫受害村民賀」。
報導指出,馮勇軍住在三台縣百頃鎮黃龍村,當地的百頃水庫被外包養魚,養殖戶因此常將雞、鴨糞倒進水庫養魚,導致水庫臭氣薰天,進而使村裡井水的大腸桿菌超標。而養殖戶甚至在馮家的水井附近堆放糞便,導致馮家的井水無法使用。
村民表示,他們多次向鎮政府、縣政府反映此事,官員雖多次承諾要整改,但一直沒兌現。因此,個性急公好義的馮勇軍,便製作上述2面錦旗,並在8月10日找來8名村民前往三台縣城送錦旗,但9人卻在沒有任何喊口號及舉布條的行為下,當場被警方逮捕。
三台縣公安局宣傳人員宣稱,馮勇軍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被認定人數、規模及其他行為是「遊行示威的行為」,事前沒有申請,「違反了『遊行示威法』以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