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環保局表示,過去常有不肖業者將剩餘土石、廢木材、農作資材等廢棄物棄置在鄉鎮市偏僻地方,造成環境污染,因此,從去年起,分別在新港、民雄等6處常出現棄置的地點架設移動式監視器。
在24小時監控下,環保局今天公布查獲結果,共有13起違規棄置廢棄物事件,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同時要求業者清除廢棄物。
嘉義縣環保局長顏旭明指出,民眾不要為了節省廢棄物處理成本而委託不合格清理業者,而將所收受的廢棄物隨意棄置,若不肖業者任意棄置有害、有毒廢棄物,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顏旭明也提醒土地所有人或屋主,一般廢棄物清理法會處罰行為人,但行為人不清楚或不明確,可能就會回歸到土地所有人或屋主身上,因此,土地承租或租屋時需小心注意。
環保局指出,目前共有6組移動式監視器,查緝效率佳,預計年底再增購10組監視器,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