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議事人員過勞昏倒是誰之過?依立法院議事規則,黨團有無限次的提案權,所以國民黨團提2千多案,並要求每案表決4次(是否記名表決2次,是否通過2次),故意杯葛,乃是合法但不合情理;又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2條規定,開會時間為上午9時到下午6時,雖然依慣例黨團可以提案延長連續開會,但沒有規定可以不分畫夜連續開會,所以民進黨團提日夜連續開會4天,乃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還有,議事人員不是機器,怎能連續不分畫夜開會,議事人員主管沒有事先增調人力,安排輪班,導致工作人員不支倒地,也難辭其責。綜上所述,誰造成議事人員過勞昏倒,其過其責明矣!
其次,柯建銘總召要蘇嘉全院長學學王金平,王是國民黨籍前任院長,擅長「協商」,並以協商長期建立了「王柯體制」,立法院的議案幾乎王柯兩人說了算,莫非這種體制讓柯回味?然而立法院結構已經大洗牌,王指揮不了國民黨團,民進黨團也不全然聽柯,柯也不能指揮院長,院長又號稱中立,所以如何能責由蘇院長學學王金平?柯此言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更使蘇院長情何以堪!
所以,蘇院長不能學王金平!學王金平也解決不了立法院困境。筆者認為,所謂新國會不是高唱國會改革嗎?為什麼越改越亂?藉此機會應正本清源,就是:應落實委員會專業化,任何議案應在委員會處理決議,院會對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新增修正動議,只能做同意與否之表決,如院會不同意委員會之決議,應退回該委員會處理;再者,院會表決之方式應明定何種議案用何種方式表決,以免為了每一案如何表決,必須先重複表決兩次;還有,什麼情況下才可重複表決,也須有明確界定,以免每一案都在重複表決。如此應可解決院會大量提案與冗長表決之困境。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