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或行進間使用行動電話無法專心注意道路狀況,而成為交通事故肇事之主因,交通部在102年及104年分別修訂汽車駕駛人行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慢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由警察單位加強執法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英國一項交通部交通研究實驗室針對17-24歲駕駛人進行的對比試驗顯示,開車的人使用手持電話,反應速度減低46%,即便是使用免持聽筒,反應速度仍然大幅減低26.5%;而若是邊開車邊收發短訊,反應速度也降低37%。比起法律臨界點的酒駕,反應速度減低13%,明顯高出許多。
縣警察局呼籲並表示「希望手遊寶可夢(PokeMon GO!)遊戲不要成為危害交通的工具,用路人在玩遊戲時除了不可邊騎車邊把玩,也要注意身邊的交通狀況及安全。另外也持續藉由交通安全宣導及執法取締,以減少交通違規情形,並請用路人共同配合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為了你的安全也為了別人的安全,行駛道路時,請專心注意道路交通狀況。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