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擬修正勞動基準法,並提出1例1休的版本,不過外界卻希望可以有改成2例。對此,勞動部表示,改成2例的話將沒有彈性空間,未來像是遇到中秋節在星期四的情況下,將沒有連假可休。
勞動部解釋,勞工的例假定義是只有在天災事變及緊急狀況時才可以上班,屆時如果是「2例」,需要調移成連假時,就沒有地方可以調,所以就無法形成連假。
勞動部舉例,像今年的中秋節是9月15日,9月16日為調移放假,改為9月9日上班,如果在1例1休的狀況下,是合法的。
但如果在2例的狀況下,9月9日是例假不能上班,9月16日就不能調移放假,否則雇主就是違法。
勞動部強調,公務員的例假是可透過「一日換一日」的補班模式,把「工作日」與「例假」之間做調移,但勞工的「例假」並不行,因此如果通過2例後,將無法有連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