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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孩留車內高溫吐舌難耐 飼主遭開罰

中央社/ 2016.07.14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4日電)張姓男子開車載著愛犬到基隆遊玩,將車停在地下停車場,稍微開啟車窗後離去,愛犬在車內悶熱難耐,吐舌呼吸急促,張男3小時後才回來取車,遭動保所開罰。

住新北市淡水區的張姓男子,12日開車帶著不到2歲的大白熊公犬「小雪」到基隆遊玩,順便找正在基隆就學的女兒,晚間用餐時刻,張男將車停放在東岸停車場,稍微打開3面車窗後便到附近用餐。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表示,12日晚間8時50分接獲1999轉報後,動保員立刻會同忠二路派出所員警,及停車場管理公司到場檢查,當時停車場出入口溫度高達攝氏33.4度,車內更是高溫難耐,就連通報的民眾都熱到受不了先行離去。

陳瑞濱說,依停車場紀錄顯示,車輛在晚間6時進場,直到人員抵達時已超過3個小時,「小雪」在車內不斷吐舌且呼吸急促,員警趕緊透過車窗縫隙給水,「小雪」一口氣全喝光。

員警同時依車號查得車主資料,但電話卻是空號,只好由動保員持續餵水幫助「小雪」散熱,車主直到晚間9時55分才現身取車,解除危機。

陳瑞濱表示,張姓飼主雖有開窗為犬隻留存通氣孔洞,但獨留愛犬於高溫環境,且並未給予充足飲水,時間長達3個小時以上,未盡到飼主責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10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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