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2011年發生嚴重護理人力荒後,衛生福利部雖立即著手護理改革計畫,但各大醫學中心護理人員的負擔依然沉重,不僅護病比1比13,遠高於歐美1比6的規範;護理人員的離職率也高達18%,成為亞洲第一。因此,日前華航空服員罷工勝利後,也鼓舞2012年成立的「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醞釀罷工。
對此,立法委員林宜民4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指出,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對於會影響到大眾的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產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後,才能宣告罷工。並質詢衛福部部長林奏延,目前醫護人員能否罷工?林宜民說:『(原音)那目前其實沒有這個所謂的勞資雙方的服務條款,請問部長,那沒有訂出這個必要服務條款之前,醫護人員可不可以罷工?』
對此,林奏延答詢表示,罷工的條件除了醫院要有工會外,「必要服務條款」也須經衛福部同意後,始得罷工。林奏延說:『(原音)目前罷工的條件第一個是要工會,你要罷工的醫院它要有工會,那這個目前,我的了解很少,大概1個或者2個。第二個更重要的就是,要訂必要的服務條款,這個條款還要經過我們同意。』
林奏延指出,目前衛福部已將護病比列為醫院評鑑的重點條文,如果2個月未改善,評鑑就無法通過,也就無法申請健保;同時於2014年試辦「護病比與健保護理費給付連動政策」,醫院護理人員離職率已由2012年的13%降到2014年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