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美國CIA的統計,台灣位居全球生育率倒數第三名,少子化的趨勢對醫療照護最直接的衝擊就是在父母親的期待與心中,每一個baby都要100分,每一對父母都要求生下的子女是完美無缺的,也給予從事產前健康醫療照護的醫護人員們臨淵履冰的要求與壓力。臺北榮總放射線部郭萬祐主任指出,超音波檢查是孕婦產前胎兒篩檢最佳方法,發現異常時需進一步確認,就需進行磁振造影的檢查。
進一步確認靠磁振造影檢查
郭萬祐主任指出,當以超音波檢查發現異常時需進一步確認,或尋找其他可能合併異常;或因羊水過少、孕婦肥胖施行超音波產檢困難者,或複雜的多胞胎懷孕者、高危險妊娠,或準備進行子宮內胎兒手術者,都需進行磁振造影的檢查。
磁振造影提供的影像資料較多
超音波不易對胎兒進行系統性的掃描,因而定位較困難;且超音波容易因胎位或骨骼結構而產生掃描死角,另外因受限於穿透力,對於深部的組織結構,超音波所提供的影像資料較有限。這些限制與缺點,就磁振造影而言,都不是問題。
遵守五當、四不、一堅持的原則
在進行胎兒磁振造影時,應謹守「五當、四不、一堅持」。堅持:胎兒磁振造影檢查是產前超音波檢查之後的第二道醫療診斷防線。「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提供婦產科醫師在產前超音波檢查之後的醫療支援:1.當胎兒異常在超音波影像中無法確認時,2.當超音波已發現胎兒異常,但需要暸解異常全貌或必須確認或尋找其他異常存在與否時,3.當因羊水過少或孕婦體態因素不易進行超音波檢查或檢查效果不佳時,4.當多胞胎懷孕高危險妊娠時,5.當準備進行子宮內手術或產後立即新生兒手術時。
在實際檢查上,「不」做的是:1.不借助鎮定劑減少胎動以進行磁振造影,2.不建議應用磁振造影於孕齡在12週內孕婦,除非有不得不使用磁振的臨床情境發生,3.不檢查孕齡在18週以內的胎兒,4.不施打對比劑。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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