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近海漁獲進港依規定須通報打撈數量,不通報就要依「漁業法」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過去一直未能貫徹執行。
中研院研究團隊發現,30年來沿近海魚種恐僅剩1/4,引發各界關注。眼看沿近海漁業資源大量減少,農委會漁業署公布明天起,若未填卸魚聲明書,將不留情面開罰。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遠洋漁業占總體漁獲量近6成,養殖業漁獲占2成多,沿近海漁業漁獲則占1成5到1成6。所有漁獲進港卸獲,原本就都須依法通報,為改掉過去陋習,明天起執行新制。
黃鴻燕指出,新制規範,總噸位數10公噸以上的漁船,須在進入南方澳等24處指定漁港時,填寫卸魚聲明書,否則「真的」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總噸位數10公噸以上的漁船,其漁獲量占沿近海漁獲量8成以上。
他強調,此舉是為控管沿近海漁業資源,因為可以先做科學研究,進而作為管理漁業資源之用,並保育沿近海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