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毛巾為民眾每日盥洗時與身體密切接觸紡織品,其品質良窳將影響身體健康,為確保大眾使用毛巾的衛生安全,標檢局日前赴台中地區賣場及商行,隨機購買20件毛巾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檢查。
品質項目部分,標檢局表示,經查驗全數毛巾樣品,其「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全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不過,標示部分,標檢局指出,有高達10件毛巾樣品不合格,不合格情況以洗燙處理圖案部分標示不正確、不齊全占大宗,也有部分毛巾纖維成分標示與實際檢驗結果不一致。
針對這次抽查不合格的商品,標檢局表示,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