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常遭拍照舉發 持鐵鑿破壞測速照相機 苗警迅速偵破
大成報/
9 年前
【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傷亡」超速違規是車禍發生的主因,亦是死亡車禍肇事主因,為減少因超速違規所造成之車禍事件,苗栗警方於地區易超速、易肇事路段等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以促使駕駛人勿超速行駛,維護行車安全。然大湖鄉的吳姓民眾(男、53年次),因長期違規超速行駛而經常遭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拍照舉發,心生不滿,日前發現台72線客屬大橋段(24K處)新設置1組測速照相設備,於105年6月25月日17時18分駕駛其妹所有之自小客車,行經該地點時,竟持鐵鑿爬上車頂破壞測速照相機。
經苗栗及大湖分局員警調閱案發路口周邊監視器,以車追人,查出吳姓民眾涉嫌,吳嫌坦承犯案,並將犯罪工具置於犯案車輛後車廂內,另採證人員於駕駛座車頂採集到鞋印,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及毀損公物罪函送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要求賠償,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不要因為逞一時之快而吃上官司。
警方設置這些測速照相設備用意在於迫使駕駛人行經這些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路口能減速慢行,減少超速違規行為所造成之車禍發生,為提醒駕駛人行經,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才能「快快樂樂的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