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日高濱核廠老舊 獲准延役20年

中央社/ 2016.06.20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0日專電)日本的高濱核電廠1、2號機運轉已逾40年,今天獲得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同意,最長可延役20年。這是2011年311大震災福島核災之後,限制運轉40年的制度之下,獲延役的首例。

針對關西電力公司的高濱核電廠1、2號機(福井縣)的電纜線的防火對策等是否符合新的安全規制,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於今年4月承認高濱1、2號機符合新規的安全標準,本月批准有關設備抗震性等的工程計畫。

今天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開會針對高濱1、2號機的「延役許可」情況進行討論。有報告指出,高濱1、2號機的部分管線如果劣化變薄,抗震度可能低於標準,需進行補強工程。在評估之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今天與會的委員一致同意讓高濱1、2號機延役,最長可延20年。

高濱1號機最久可運轉到2034年11月。高濱2號機最久可運轉到2035年11月。

2011年311東日本大震災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之後,日本實施核電廠運轉期最長40年的制度。高濱1、2號機是在這制度之下獲准延役的首例。

高濱1、2號機正在辦理核電廠重新啟動的手續。今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將到現場勘查安全對策的工程等。關西電力公司希望在2020年左右,高濱1、2號機能重啟,包括抗震補強工程等在內,估將投注2160億日圓(約新台幣672億元)。

高濱1號機於1974年、2號機於1975年開始運轉,都已超過40年。按日本的法規,新的核電廠安全標準實施後3年,也就是在下個月7日之前,如果沒取得安檢通過與延役許可,就要廢爐。關西電力公司於去年3、4月,申請高濱1、2號機的安檢與延役的審查。

日本實施核電廠運轉40年的規定之後,運轉後已逾35年的核電廠當中,除了高濱1、2號機之外,還有美濱核電廠3號機(福井縣)正在接受延役的審查。除此之外,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1、2號機(福井縣)也考慮申請延役。

日本目前在運轉的核電廠僅九州電力公司的川內核電廠1、2號機(位於鹿兒島縣)。高濱核電廠3、4號機在今年2月之前已重啟運轉,但受到大津地方法院做出停機的假處分決定後,目前停機。

日本政府的能源方針是2030年的最佳電源構成當中,核電占20%到22%。到2030年,日本運轉逾40年的核電廠約有20座,其中約半數若不重啟,將無法達到所訂目標。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