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承平時期頒忠勇勳章有法源 初審通過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6.06.20 00:0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20日)上午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賦予承平時期頒發忠勇勳章的法源,讓國軍官兵在執行任務時的英勇行為,獲得應有的獎勵。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表示,忠勇勳章頒發要件,僅適用在作戰時期,造成國軍官兵即使有忠勇行為,也因為有「戰時」的要件限制,而無法獲頒忠勇勳章。他以已故空軍王同義上校、莊倍源上校,2人飛行在墜機前,仍奮力將戰機駛離避開住宅區,捨己救人的忠勇行為為例,指他們礙於法令而無法獲得忠勇勳章,不僅脫離現實情節也和民情不符。

針對相關修法,朝野並沒有歧見,僅修改部分文字後,全案修正通過初審。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