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文化部已經和國發會進行會商並獲得共識,明年開始,國發會放寬對地方文化館軟硬體經費分配的比例限制,並重新檢討自償率一律30%的要求。
鄭麗君說:文化部今年5月18日所核定的「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是因應前行政院對經資比例及自償率的新要求,對於經資門需符合1:2的新要求,補助經費過度傾向硬體,再加上前國發會要求公共建設自償率不得低於30%,造成場館維運經常性預算由104年的2億1千萬元,降為105年的6千萬元,縮減了1億5千萬元,導致地方文化館所預算銳減,經費短缺。
鄭麗君指出,文化有其特殊性,無法一體適用公共建設自償率30%的要求,文化場館的存在價值不能全用自償效益來衡量,而隨著國家硬體設備日趨完善,未來文化發展,也必須逐漸翻轉過去重硬體而輕軟體的慣性,讓無形文化的內涵注入有形的文化空間,盼未來中央跟地方能攜手合作,共同深耕在地文化的土壤。
國發會主委陳添枝亦同意自償率門檻可由各部會依需求訂定,未來可望為地方文化館的營運帶來正面效益。
圖說:文化部長鄭麗君。陳小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