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公司說,台灣消保會提出的這起民事賠償案,同案刑事部分公司雖已獲判無罪,但完全尊重消費者對權益的主張,也充分理解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將於正式收到判決文後,再做評估是否上訴。
聲明指出,根據今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本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將問題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完全不知情。
聲明又說,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長達23次庭期詳實且完整的審查,皆證明正義公司已對供應商進行訪廠的溯源管理,且就所購買的原料豬油,逐一檢驗其酸價、碘價等項目,並進行脂肪酸組成的抽驗。
聲明表示,正義公司身為產品供應生產鏈的末端廠商已竭力於落實溯源管理,並透過科學檢驗確認上游供應商提供的原料符合國家標準才予收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場與消保會一致,期盼未來與消費者共同關注落實食品生產源頭監督的議題,確實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