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陸委會一向秉持「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原則,致力於保障大陸配偶在台灣的就業、健康、社區參與等權利。
其中,放寬陸配在台期間享有健保、放寬在台存款開戶及匯款限制、多次放寬陸配工作許可條件,都是陸委會用心照顧陸配的證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張小月強調,陸委會將秉持「生活從寬」、「身分從嚴」的原則,完整考量新住民的權益保障、社會承載與國家安全等因素,逐步檢討相關政策。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表示,這段期間社會上對陸配取得身分證議題,仍有很多不同意見,未來會持續落實對陸配生活權益的照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晚間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案,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期限縮減到最短4年。
張小月14日在列席立法院總質詢前受訪表示,陸委會希望陸配取得公民權的時間及資格條件能比照外籍配偶,陸配跟外配都是台灣的新住民,所以希望兩者的條件應是相同的。
不過,對於張小月的談話,民進黨籍立委持不同的看法。立委王定宇表示,外配與陸配取得身分證問題,牽涉移民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非常複雜、須整體考量,並非陸委會一個單位就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