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法制處長蕭博仁表示,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及96人受傷,南市府先後3次協助共215名受害人,對林明輝等人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金額達5億9832萬1000元,並報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共同協調,由消基會為受害民眾提起團體訴訟。
市府會同消基會代表,下午前往台南地方法院遞訴狀,向林明輝等人求償包括懲罰性違約金總計8億多元,並將相關資料轉送消基會南區分會辦理。
蕭博仁說,有鑑於團體訴訟時效性,先為90名願意參加的受害民眾提團體訴訟;無法聯繫或尚在考量是否參加團體訴訟者,市府與消基會呼籲受害民眾可在今年9月底前與市府及消基金南區分會聯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