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31日將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行政立法協調會報30日晚間決定要在本會期提出經濟類、社會類、政治類、兩岸類共22項優先法案。
經濟類包括反企業跨國避稅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等;社會類包括集會遊行法、攸關社會住宅的住宅法、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政治類則有降低罷免門檻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兩岸類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轉述表示,原則上行政院兩週內將會提出相對應版本。他說:『(原音)兩個禮拜之內,大致上,行政院應該會把沒有相對應的部分提出來,這是通例,但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部分我還要再確定。』
童振源表示,22個優先法案中有9項是國民黨執政時就已經提出且送立法院審議,包括建築法、入出國移民法、國籍法、所得稅法第43條修正草案、私立學校法、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以及漁業三法;他表示,上述法案都是民生經濟法案,政院不會撤回。
另外,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是行政院特別提出的優先法案,為了確認長照制度的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