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立委指出,國內某鋼鐵業者將廢棄的「電弧爐碴」賣給環保公司回收處理,但回收業者卻將廢棄且品質不穩定的「電弧爐碴」製成混凝土,並販售給營造公司,引發「電弧爐碴」再利用的管理問題。
為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5日進行相關討論。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蕭振榮報告時指出,為了加強「電弧爐碴」的再利用管理,他們已經提出「再利用用途」、「爐碴檢測」等修法條文,希望透過各階段的管理規範及流向追蹤,完備法令。蕭振榮說:『(原音)預告草案裡面已經刪除氧化碴及還原碴的「水泥製品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用途,氧化碴得產製「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還原碴不得產製「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這因為它膨脹性比較強。』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報告時則表示,環保署會持續要求煉鋼業者與再利用業者要善盡責任,同時,也會督導地方環保主管機關依法查察;不過,他也說,經濟部提出的修法,涉及地方環保人力運用,他建議,這還須再溝通。張子敬說:『(原音)對再生產品品質跟流向追蹤管理,原來分工是屬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這次修訂中,似乎有增加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的負荷,這部份我們會建議經濟部是否要跟地方環保局加強溝通。』
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雖然工業局提出的修法方向正確,但稽查工作卻和環保署有分工的模糊地帶,更何況缺乏人力的地方政府,因此她對執行面感到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