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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地黃虎旗+中華民國憲法列國寶

民生@報/陳小凌 2016.05.09 00:00
【文/陳小凌】文化部今天公告:「臺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及《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與《中華民國憲法》原件、1945年日本國向同盟國投降書、中華民國接受日本國投降文件等國史檔案,經文化部於3月10日審議後公告指定為國寶,對臺灣文獻遺產保存工作具有指標性意義。

「臺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係1895年5月25日「臺灣民主國」成立時,送到基隆炮臺懸掛的「基隆旗」摹本。為1909年「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附屬博物館」(國立臺灣博物館前身)開館第二年,日本畫家高橋雲亭依當時日皇宮的振天府所藏「基隆旗」摹繪,同年完成後送回臺灣展示。

文化部審議委員會議認為雖為摹本,卻是臺灣現存可知年代最久遠,且最接近臺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原旗形象的摹本,具珍稀性。同時其也是臺灣民主國成立、乙未抗日戰爭歷史事件之珍貴史證文物,亦象徵當時臺灣抗割讓、政治主體性萌芽之政治發展與特殊歷史意義,可指定為國寶級文物。

國史館館藏的民國20年6月1日公布之《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原件、民國36年1月1日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原件,則以其為我國民主憲政立法過程及重要里程碑之見證,珍貴且具唯一性,對我國國史具有特殊意義與價值,獲審議通過指定國寶。而1945年日本國向同盟國投降書及民國34年9月9日中華民國接受日本國投降文件,以其見證我國抗日戰爭勝利及中國戰區日軍正式投降之重要文獻,珍貴且具唯一性,對我國國史具有特殊意義,獲審議列為國寶。

此次也首次審議指定了「公文檔案」為重要古物,包括2批4,593之臺鐵公文檔案、技術檔案,這批檔案是民國95年11月在臺鐵石牌工務處倉庫發現搶救保存下來的,現為檔案局列為永久保存檔案,其檔案產生年代從1895年至1989年,檔案產生者包括「鐵道部」時期之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檔案,以及「鐵路管理委員會」時期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

審議委員會議認為臺鐵組織歷數次更迭,多數第一手資料多已散佚,此批檔案收錄清末洋務運動時期,經日治時期至戰後美援時期鐵道建設技術發展變遷的史料,在見證與研究國營鐵路的經營管理與變遷上,極為珍貴並具不可替代性,故而審議通過指定重要古物。

圖說:「臺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文化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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