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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原件列國寶 文化部:時間巧合

NOWnews/ 2016.05.09 00:00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文化部文資局於今年4月底正式公告國史館提報的「中華民國憲法原件」、「中華民國接受日本投降文件」等檔案史料為「國寶」,遭部分台獨人士批評是趕在馬政府下台前,強加「大中國史觀」,文資局回應相關審查在去年就已啟動,今年通過只是時間巧合。

文化部文資局古物科科長蔡美麗指出,依照《文資法》規定,各館可將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申請列為國寶或重要文物,並需經文化部審議;歷史沒有意義型態,審議委員都以客觀公正的立場看待這些史料的歷史價值,不論其代表哪個族群或政府,都將其視為歷史的一部分。

蔡美麗說,國史館與台博館於去年三月將館內典藏的部份文物申請列國寶,經過1年多專家小組的討論與2次實際勘查,今年3月文資局審議正式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原件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原件、日本受降書(對同盟國)、日本對中國戰區受降書,以及台灣民主國黃虎旗列為國寶;日本對香港戰區受降書、孫文民生主義受降書,則未達國寶要件,列為「重要古物」。於4月底公告只是時間巧合,並無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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