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做出最終裁決,認為晶科能源沒有侵犯競爭對手韓華所宣稱的太陽能組件專利
華盛頓2020年6月23日 /美通社/ -- 斐銳律師事務所(Fish & Richardson)已經在競爭對手韓華Q CELLS (Hanwha Q CELLS)起訴晶科能源的專利侵權案件中,為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NYSE: JKS)獲得了重要的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決,晶科能源是全球最大、最具創新精神的一家太陽能組件製造商。2020年6月3日,ITC發佈了最終裁決,認為晶科能源的產品並沒有侵犯韓華的專利。
總部位於韓國首爾的韓華,於2019年3月,在ITC和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控告晶科能源與另外兩名被告——隆基股份和REC集團,宣稱三名被告侵犯一項與太陽能組件構成有關的專利。韓華尋求ITC發佈有限排除令,禁止美國進口晶科能源的太陽能組件。
與另一位合夥人張林弘(Linhong Zhang)一起負責該案的斐銳合夥人Joseph Colaianni表示:「晶科能源是這一行業的領導者和創新者,我們很高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確認,晶科能源的產品沒有侵犯韓華的知識產權。晶科能源有望繼續擴大和發展美國業務。」張林弘補充說:「在這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市場中,有許多利害攸關的問題,但是我們滿懷信心地認為,我們將能為我們的客戶取得這一理所應當的勝利,我們也將繼續捍衛晶科能源的利益。」
多年來,斐銳已經幫助許多中國領先企業在美國和歐洲獲得、行使與捍衛知識產權權利。2019年,斐銳在中國深圳開設了代表處,以便更好地支持和服務富有創新精神的中國客戶。斐銳幫助許多中國公司在美國和歐洲獲得了專利和商標保護,並在美國聯邦地區和上訴法院、ITC、美國專利審查與上訴委員會(PTAB)中,成為中國公司的法律代表。
ITC此次做出裁決的案件名為「關於某些包含相同技術的光伏電池和產品」,編號為337-TA-1151。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簡介
晶科能源(NYSE: JKS)是全球最大、最具創新精神的一家太陽能組件製造商。晶科能源為中國、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智利、南非、印度、墨西哥、巴西、阿聯酋、意大利、西班牙、法國、比利時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多元化國際公用事業、商業與住宅客戶提供太陽能產品、解決方案和服務。晶科能源已經建立了一條垂直一體化的太陽能產品價值鏈,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晶科能源的單晶矽片年產能達到11.5吉瓦,太陽能電池年產能達到10.6吉瓦,太陽能組件年產能則達到16吉瓦。
斐銳律師事務所簡介
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斐銳廣受全球最具創造性及影響力企業的贊譽與信賴。從專利、商標、版權申請與咨詢,到我們提供全方位服務的訴訟業務,我們努力為我們的客戶在法庭上面帶來美國和全球知識產權需求周期中非同一般的權利捍衛主張。我們富有梯隊深度的律師,在各種技術領域上面具有居於突出地位的審理經驗,這使得我們能夠成為處理技術上最為複雜的案件的首選律師事務所。斐銳成立於1878年,目前在美國、歐洲和中國擁有400餘名律師和技術專家。我們的成功源自於富有創造力和包容力的律師事務所文化,以及對人員、經驗、視角多樣性的重視。更多詳情,請瀏覽fr.com/china,也可以在微信上關注「FR_China」,或是關注「@FishRichar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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