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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身城市建築、展現藝術之美 《第五屆公共藝術獎》開始報名

中央社/ 2016.05.02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502 16:00:26)文化部主辦的第五屆公共藝術獎,自10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報名,凡於102至103年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完成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案皆可報名。本屆為鼓勵參與及擴大獎勵之宗旨,舉凡得獎之設置案,其興辦機關、策劃單位、藝術創作者或執行者,都能共同獲得獎座。歡迎各相關單位共襄盛舉,踴躍報名或推薦優秀公共藝術作品。

公共藝術獎是我國公共藝術界的國家級獎項,旨在獎勵民間及公部門設置具有美感和新意的公共藝術作品,鼓勵用心策劃且匠心獨運的作品及催生者。歷屆舉辦的公共藝術獎,無論從獎項設置、評審作業到頒獎典禮,皆為所有從業人員致上最高的榮譽。為因應國內公共藝術現狀之發展,第五屆公共藝術獎的參賽規則與獎項內容有些許微調,本屆獎項內容除了歷屆頒發的卓越獎、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民眾参與獎、教育推廣獎及民間自辦公共藝術獎等六大獎項外,此次增設評選特別獎,彰顯出臺灣公共藝術界的各種面貌與蓬勃發展。「第五屆公共藝術獎」專屬網站為:http://public5.moc.gov.tw,相關報名簡章及訊息,歡迎上網查詢,後續將於七月中旬公告入圍名單及頒獎典禮日期。

臺灣實施公共藝術政策,迄今已逾二十年,長期積累下來的能量,使得如此多元化的藝術形式儼然成為藝術家參與社會、推廣國民美育的創作管道,同時也是民眾在生活空間裡,接觸藝術、培養美學的重要媒介。隨著公共藝術成為生活環境中的元素之一,多年來嘗試以不同的形式與人們對話,逐漸被民眾認識與欣賞。文化部更期望能化獎勵為動力,力求臺灣公共藝術的進步與改變,繼續推動我國公共藝術的永續發展與突破。

訊息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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