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收賄而被收押一百四十六天,律師要求閱卷被拒,賴素如和律師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做出釋字第七三七號解釋,認為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羈押程序中的律師和被告限制閱卷權已違憲,牴觸憲法第八條和第十六條的人身自由和訴訟權意旨,要求司法院應自昨起一年內修正刑事訴訟法;此釋憲結果與一般預期相符。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在釋憲案記者會指出,大法官昨釋憲後即生效力,在刑訴法相關條文修法前,院檢辯應根據上述釋憲意旨處理。~自由時報2016年4月30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