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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帶出的問題

美麗島電子報/梁文傑 2016.04.27 00:00
文章摘要:我們不知道立法委員們最後會做出什麼決定,民進黨的立場也不明確,但這確實是一個站在十字路口的選擇。「都更」究竟是一個政府應該用公權力去鼓勵和主導的公共政策,還是乾脆拋棄這個觀念,把「都更」變回「合建」,談得成就做,談不成政府也不用管? 張景森談文林苑引起軒然大波,他的用字遣詞確實不妥,「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明顯是在嘲弄那些高喊「居住正義」的社運人士,不像個政務官,但張景森帶出的問題卻不是不能討論。

我的選區大同區有一棟屋齡四十五年的老舊公寓。這棟公寓結構紮實,但外觀極為破舊,走進樓梯間仿如鬼屋。只要住戶願意花點錢修繕(每戶約出10萬元),大家的生活都可以更好,房屋價值也可以提升。但十戶中有兩戶堅決不肯出錢,因為他們認為都住幾十年了,沒什麼好改的。兩戶不出錢,這些錢就要由其他八戶分攤。但大家都認為不公平,「憑什麼我們要出錢讓他們享好處?」

這棟公寓的四樓和五樓各有一戶高齡七、八十的老夫婦,上下樓梯不便。他們想爭取市政府補貼老公寓加裝電梯,但一樓的住戶反對,因為他們用不到,不想出錢。另外一戶五樓的三十出頭的年輕夫婦也反對,因為他們不怕爬樓梯,也不想出錢。我從六年前當議員開始,就受託介入協調這棟公寓的事,六年過去一事無成。

這棟公寓的問題其實也就是集體行動的根本問題。在任何集體行動中,總會有人抗拒、有人想搭便車。雖然集體行動會讓大家都生活得更好,但在缺乏強制機制的狀況下,少數抗拒者就會成為集體行動的「否決者」(veto player)。一個政治體系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也就決定了政府是否有效能。

都更的難度比這棟公寓的小問題高出多少倍都不止。有些人覺得自己已經住了幾十年了,不想變,有些人覺得扣除公設後房屋坪數變小了,不願變。有些人在一樓開機車行,都更後沒辦法做生意了,有些人長期佔用騎樓開麵店,都更對他只有壞沒有好。還有一些人早把房子從二層樓違建蓋到四層樓,不願損失這些空間,更有一些人是立意要撐到最後,好向建商勒索(撐到最後的人通常能得到最多)。

以目前的機制,所有這些抗拒的理由都是由建商去談條件解決,但能夠處理到百分之百都同意的都更案鳯毛麟角,所以都更條例才設有一個超過一定同意比例,公權力即可強制拆除的規定。這當然是一個制度選擇的問題:如果你認為房屋所有權人的私有財產權凌駕一切(所謂「居住正義」),每一個都更案都應該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夠進行,那就是讓每一個住戶都成為「否決者」。一旦走了這條路,「都更」其實就變成傳統的「合建」,也就是完全成為私人間的契約合作行為,而不是政府要介入鼓勵的公共政策。現在立法院中有很多提案是要刪除政府代為拆除的條款,實際上就是政府撒手不管,完全由私人合意。

我們不知道立法委員們最後會做出什麼決定,民進黨的立場也不明確,但這確實是一個站在十字路口的選擇。「都更」究竟是一個政府應該用公權力去鼓勵和主導的公共政策,還是乾脆拋棄這個觀念,把「都更」變回「合建」,談得成就做,談不成政府也不用管?

這是一個嚴肅的公共議題,希望張景森的失言風波不要模糊了問題的焦點。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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