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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挺 同志伴侶可簽署手術同意書

yam蕃薯藤新聞/貢曉立 / 整理報導 2016.04.25 00:00
曾由綠社盟提名參選這屆台南市安平區立委的楊智達,因同志身分時刻關注台灣同志議題。他於23日臉書上分享一名網友向台南市衛生局詢問「同志是否可簽署手術同意書」一事,不僅收到市府正面回應,同時發送公文至南市各家醫院。文章一貼出,網友們大讚:台南人好幸福啊! 據《自由時報》報導,楊智達的伴侶洪國峰表示,熱心網友Jerry為大家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詢問後,確認依規定同性伴侶可以為另一半簽署手術同意書,衛生局已將公文轉知南市各醫院。 但台南市並非全台灣首例。早在去年七月,台中市衛生局也曾發函表示同性伴侶可簽署醫療手術同意書乃「全國適用」。根據《蘋果》報導,台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技正洪美智說,根據《醫療法》,病人若是未成年或無法親自簽名者,可由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署手術或麻醉同意書。而所謂的「關係人」,是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如同居人、摯友,也包含同性伴侶,只要病人口頭確定或簽名即可。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則說,對於告知同意的對象,並無男、女性別概念,不論同志是否可合法登記,都無損同志對於另一伴侶的醫療同意權。 但同志伴侶是否就可以順利簽名,就有人提出疑慮。社民黨全國委員苗博雅就曾在臉書上提出兩大問題,認為同性伴侶落入「很可能看得到吃不到」的場面。在法律界定上,「關係人」只要病人認定即可,那萬一病人陷入昏迷、無意識的狀態,在緊急的狀況恐怕同性伴侶也無法行使代理同意權。其二,在優先順位上,同性伴侶比起配偶仍居最後,縱使相守數十載的同性伴侶,恐怕也比不上十幾年未聯絡的親人。她提出,如今最佳解決辦法,就是讓同性伴侶擁有「配偶」地位。 然而台灣還未允許同志婚姻合法,在這之前同志的權利仍有賴於政府的支持與鼓勵。台南市衛生局的公文通知,無疑是幫助更多台灣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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