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調查,蔡男向葉男自稱因大地震無家可歸,葉男因好心收留,將房子租給他住外,也將他視為朋友還請吃飯。
由於因為信任蔡男,葉男曾將提款卡及密碼告訴他請代為提款,不料蔡男起了歹念,將葉男放置在二樓房間的提款卡拿去盜領,一直到銀行通知時葉男才發現被盜領,向警方報案,葉男氣炸直罵養老鼠咬布袋。
警方查出葉男帳戶被陸續盜領27次,共被盜領33萬元,員警調閱被盜領提款機地點的監視器,發現盜領人是蔡男,前後共盜領27次,警方循線逮人,蔡男坦承為清還債務才犯案。
警詢後,全案依竊盜、詐欺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