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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張念慈轉列被告 內部驚訝不解

中央商情網/ 2016.04.16 00:00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6年4月16日電)浩鼎(4174)董事長張念慈今晨依涉犯內線交易罪嫌諭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案情大轉變,讓浩鼎內部非常驚訝,浩鼎代理發言人李淑娟表示,目前還在瞭解狀況。

檢調偵辦浩鼎案,公司內部5位高層從證入身分轉為被告,讓浩鼎的「誠信」基礎瞬間蒙上陰影。昨天浩鼎才公開聲明「自信一切行事合法,要投資人不用驚慌,公司營運正常,經得起考驗」。今天看到如此轉變的投資人不知做何感想?

李淑娟表示,公司立場還是不變,針對內部5位高層從證人身分轉為被告也很驚訝,目前尚不瞭解狀況,會盡快瞭解並對外說明。

不過李淑娟強調,沒有人「偷偷」賣股,內部人買賣都依法揭露,內部在之前都已經調查過也宣導,解盲前1個月內不得買賣股票。每個人各有稅務和理財規劃,尤其去年浩鼎辦理了現金增資和員工認股憑證,有些內部人賣股是為了籌措認購認股憑證資金。

李淑娟說,不能無限上綱,要劃分清楚解盲前多久賣的股票,據了解,這些高層都是在解盲前1個月以前賣的。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昨天搜索、約談後將案件轉為偵字案,漏夜複訊董事長張念慈後,依涉犯內線交易罪嫌,諭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漏夜偵辦浩鼎內線交易案,複訊後有重大突破,檢方將全案轉為偵字案,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總經理黃秀美、研發長游丞德、總管理處協理廖宗智和財務處經理張穗芬等5人,轉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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