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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大校長罷免辦法 董事會通過

中央社/ 2016.04.11 00:00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1日電)高雄醫學大學今天下午召開董事會,通過提案修正校長考核辦法,讓罷免校長有法可循。校長劉景寬雖未列席,但在學校官網發表聲明反對,強調董事會此舉是越線侵犯學術尊嚴。

高醫大校長1任3年,劉景寬2012年擔任高醫大校長去年任期屆滿,去年7月獲學校董事會通過續任。

劉景寬在聲明中指出,他續任校長未滿1年,如今董事會提出此案,極度不尊重大學自由與學術自由,已嚴重危害高醫大聲譽與學術尊嚴。他呼籲,董事會要審慎考慮此一議案,要以高醫大為南台灣重要學術堂為念。

劉景寬認為,這項提案意在箝制高醫大校長、干預高醫大校務,違反大學法與私立學校法精神、更違反教育部再次闡明的「董事會對學校之監督方式,應採事後監督,並以一般性為原則」,假考核名義掣肘,會使未來校務難以推動。

劉景寬事後並未進一步表示意見。不過,與會的高醫大董事、前高醫大附院長賴文德受訪則說,這項考核辦法有賞也有罰,校長還有機會多領到獎金。

這項「校長監督及考核辦法」規定,日後若董事有1/2董事出席,且經出席1/2董事通過,即可解任校長職務,消息傳來,不僅校內反彈聲浪不斷,高醫大校友也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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