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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林班地大火 農委會:不致傷國寶魚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2016.04.11 00:00
台中市大甲溪事業區第38林班地在9日下午傳出火災,火勢綿延山頭。農委會主委陳志清今天(1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表示,目前初估有14公頃林地慘遭火噬。至於大量灰燼是否順雨水流入七家灣溪,而影響國寶魚櫻花鉤吻鮭的棲息地?農委會則認為,應該不致於,但須持續監控。

台中市38林班地武佐野山,9日傍晚竄出火舌,在風勢助長下迅速延燒,東勢林區管理處立即動員所屬工作站員工前往搶救,也請求消防局、空中勤務總隊,派出直升機吊掛灑水,但火勢持續漫延,所幸10日下了一場及時雨,將烈火澆息。林務局長李桃1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表示,火勢目前已經控制,今天持續動員70多人至現場撲滅樹頭殘火,並要持續監控3至5天,以防死灰復燃。

由於近期氣候不穩地,當地民眾也憂心,大量灰燼是否會順雨水流入七家灣溪,而影響國寶魚櫻花鉤吻鮭棲息?農委會主委陳志清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答詢時則表示,應該不致於。陳志清說:『(原音)林務局在那邊看是不會造成水源污染。不過,後續要做監測。』

針對這起火災,外傳是外包商工人烹煮引發,陳志清也表示,目前仍在調查當中,不過,他也強調,台灣會發生火燒山事件,主要都是人為因素。

根據森林法第 53 條規定,如果是非蓄意的,也就是失火燒燬他人森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失火燒燬自己森林,因而燒燬他人森林者,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8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立委認為,這樣的罰則太輕,政府部門應該檢討,是否要加重罰則,才能予以示警,以免因為民眾一時的輕忽,卻得動用莫大的社會成本,而大面積植被和森林被破壞,也恐造成生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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