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消防局表示,今天中午11時20分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下4.8公里,約七堵收費站附近,有民眾受傷。消防隊員趕往現場,發現是國道第九大隊七堵小隊的44歲康姓警員,躺臥在七堵小隊後方水溝,疑似持槍朝右太陽穴自轟。
消防救護車趕緊將傷者,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急救,因傷重仍不治。康男遺體暫時送到醫院往生室,家屬和死者同事也趕到醫院,協助處理善後。
第九大隊大隊長朱和貴表示,康姓警員疑似患病未癒才會舉槍自盡,不過,實際情形還要由檢方調查釐清。
第九大隊表示,七堵小隊康姓警員疑似因患病,經多次前往醫院診治,仍無法發現明確病因,且造成身體疼痛及心理壓力,於今天值班期間舉槍自盡,現場並留遺書兩封。
國道九隊依據同仁表示,康姓警員原擔服8時至12時值班勤務,於10時許,勤務指揮中心定時呼叫無線電時都無回應,巡邏同仁直覺有異,返隊察看。
國道警察於10時35分返七堵小隊後,發現康員未於值勤台服勤,前往廁所查看後,也未看見康員蹤影。待勤休息同仁於是在駐地逐層搜索,並調閱駐地監視器。
監視器顯示,康男於今天上午10時11分,下樓走往一樓停車場方向,約11時18分,在原收費員宿舍區,停車場後側發現康員手持配槍,倒在停車場後側牆邊,地上留有血跡及2封遺書。
康男右額太陽穴有明顯槍傷,其他警察同仁立即通知救護車與主管、勤務中心及家屬。
警方呼籲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24小時):0800-788-995;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