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沈光遠供稱他在3月間與客戶在台北巿信義區夜店應酬,喝了香檳酒,結束後回到公司開車打算開車返家,後來迷迷糊糊地停靠在路邊睡著,遭員警盤查。
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他當庭認罪,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沈光遠酒駕並非首次,他在民國95年9月曾酒駕,酒測值是0.63毫克,當時獲緩起訴處分,須繳新台幣3萬元給國庫。
檢方起訴指出,沈光遠供稱他在3月間與客戶在台北巿信義區夜店應酬,喝了香檳酒,結束後回到公司開車打算開車返家,後來迷迷糊糊地停靠在路邊睡著,遭員警盤查。
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他當庭認罪,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沈光遠酒駕並非首次,他在民國95年9月曾酒駕,酒測值是0.63毫克,當時獲緩起訴處分,須繳新台幣3萬元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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