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轉發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內容顯示,在北京市下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的實施辦法」,並提出明確違紀違法免職等七種「下」的懲處方式。此前已有北京、天津等12個省市實施「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政策。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表示,當前幹部隊伍中存在的凸出問題是,領導幹部下不來、不願意下,下的管道不暢,機制不健全。
文章指出,下的管道少、代謝慢,讓本應上下暢通的雙向道,變成「日益堵塞的單行道」,在幹部隊伍中嚴重損害公平,打擊士氣。
一名基層幹部表示,單位中的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相對固定,空出來一個,才能補一個。沒有空缺,大家一起熬年頭。等有空缺時,只能按資排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