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312.公司名稱: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茲因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查核意見要求應調整本公司104年度之部分銷貨認列時間點故更正本公司原公告104年度及105年1月、2月份之營業收入如下: 原公告營收 更正後營收 差異數 差異比例 104年全年度 2,009,837 2,096,908 +87,071 + 4.33% 105年1月 180,013 216,476 +36,463 +20.26% 105年2月 166,492 145,721 -20,771 -12.48%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104年度營業收入 及105年1月、2月份營業收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