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0款1.事實發生日:105/03/31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05/03/31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0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