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30款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4年度第四季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更換簽證會計師3.因應措施:待委任會計師出具財報後,再補行公告相關財務報告資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