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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強併群環 公平會點頭同意

中央社/ 2016.03.30 00:00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0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有關聯強與群環結合案,由於目標市場及通路結構均有差異,且未改變手機銷售市場的結構與集中度,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3C通路商聯強1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以每股新台幣18元公開收購群環流通在外所有普通股股權,群環將成為聯強100%子公司,藉此降低重複投資成本、發揮更大綜效。

公平會表示,聯強在本次結合前原已持有群環40%股份,聯強公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群環全部股份,並控制群環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符合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類型,且去年群環於國內伺服器銷售市占率已達1/4,達本會所公告結合應申報銷售金額門檻,故於結合前向公平會申報。

公平會指出,本案為水平結合,雙方重疊市場為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銷售業務等,至於手機銷售業務上,聯強與群環並無水平或垂直關係。雖然結合後,聯強與群環在具重疊性市場的市占率合計達2成至3成,但因 2家公司分別專注於消費市場及商用市場,由於目標市場及通路結構均有差異,2家公司間替代性緊密程度尚屬有限。

此外,聯強及群環的交易對象為品牌商、經銷商或系統整合商,上、下游業者皆為屬具抗衡力量的賣方或買方。經營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及伺服器銷售,既無需取得政府特許,也不需特殊技術,更不必投入龐大的前期投資或沈沒成本,無事證顯示 2家公司結合有顯著的限制競爭效果。

至於不具重疊性的手機銷售業務部分,聯強與群環結合未改變手機銷售市場結構與集中度。本案結合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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