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勝:更正-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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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前
第二條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首邦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 100% 持有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822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508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50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10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孫公司首邦電子有限公司取得短期營運資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465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175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授信合約全數清償(2)日期:授信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6370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50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1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8310.其他應敘明事項:1.3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2.新增之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應辦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