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8.因應措施: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1)員工現金酬勞金額新台幣614,166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1)董事現金酬勞金額新台幣409,444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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