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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保: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8 00:00
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88號金融中心大樓地下一樓第一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二、報告事項:(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104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本公司104年度董事、監察人及員工酬勞報告。(4)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三、承認事項:(1)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表案。四、討論事項:(1)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2)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五、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改選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5年4月26日起至本次股東常會(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敬請於105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仍以105年4月25日郵戳為憑)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二、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以平信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18-6425)查詢補發。三、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5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含獨立董事)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凡欲辦理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05年4月6日起至4月15日止將書面提案資料、提名資料蓋妥印鑑及聯絡地址,於105年4月15日下午5時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仍以105年4月15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聯絡人:高宏傑)。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及提名函件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提名資格及印鑑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四、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股東常會董事應選名額為10席;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本公司訂於民國105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15日止受理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公開資訊觀測站「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五、除另函通知外,特此公告。六、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5年05月25日起至105年06月21日止,電子投票平台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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